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乡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B县级人大常
发布时间:2025-10-04 08:13:43     来源:bob网站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A项:说法正确,当选;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直接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并接受其领导。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地级(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间接选举涉及本级人大和下一级人大,间接选举的主持机关有两个,考试答题时遵循“上问常委会,下问主席团”的规律答题。从上级看,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但是下一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由该级人大主席团主持。比方说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北京市人大在选举应该由北京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时由北京市人大主席团主持。正确的说法是: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主席团主持。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选举的公正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因为在一个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下,很难保证该赛事的公正性,既使该裁判员能公正的对待自己和其他运动员,也不能排除公众对该该赛事是否公正的合理怀疑。

  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们国家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能被理解

  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

  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嫌疑犯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呢别外传

  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该依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英联邦社区护理中最重要的服务形式是A社区护理组织B家庭护理组织C老年人社区护理组织D健康访视组织

  为老年人提供有效护理的前提和保证是A提高自身业务能力B熟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C定期进行健康检查D及时有效地发现老年人患病的早期征象和危险信号

  社区传染病二级预防主要是A处理好医疗废弃物,如注射器针头B隔离传染病患者C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D抢救危急重症患者

  社区护理最突出的特点是A随医学模式转变而出现的新领域B专业性极强C需运用管理学D面向社区和家庭

  慢性病自我管理的任务不包括A医疗行为管理B增强自我管理的知识和技能C角色管理D情绪管理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法国大革命后制定的《法国民法典》B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C中国传统的“和为贵”、“少讼”、“厌讼”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稳定的部分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全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更好的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完善以宪全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关于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明晰各级政府事权配置的着力点,强化市县政府宏观管理的职责B明确地方事权,必要时可以适当牺牲别的地方利益C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促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责、提高效率的有效制度D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最大的目的是帮助行政机关摆脱具体行政事务,加强宏观管理

  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这表明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时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B依照党内法规惩治腐败,有利于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C要注重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进行相对有效衔接和协调,以作为对党员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依据D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A从合乎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的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道德上的善或正义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标准,法律规则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是法。”关于这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段话既反映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也反映了自然法学派的基本立场B根据社会法学派的看法,法的实施可以不考虑法律的社会实效C根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内容正确性并非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D所有的法学学派均认为,法律与道德、正义等在内容上没有一点联系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在“其实就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

  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

  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属于法定解释B对刑法条了扩大解释C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是学理解释

  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

  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们国家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包括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内容B社会人才教育培训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之一C关于社会和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的规定是对平等原则的突破D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同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建设水平相适应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某乡政府为有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作出了以下规定,其中哪一规定是合法的?A村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由乡政府审议B村民会议制定和修改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报乡政府备案C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由乡政府作出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D村委会组成人员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由乡政府任命新的成员暂时代理至本届村委会任期届满